2026-3-13 19:15| 发布者: lizhao8848| 查看: 3| 评论: 0|原作者: lizhao8848
其中提到,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或经能源中心认可的可用于最近月份合约交割的原油现货数量,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该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超出部分持仓按照能源中心的规定强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