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指数基金(2025 年 11 月修订)》的通知,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施行。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标的指数的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 30 只;(二)标的指数的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 15% 且前 5 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 60%;(三)标的指数发布时间不短于 3 个月,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除外;(四)权重占比合计 90% 以上的成份证券过去 1 年的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前 80%。 |